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剩余工程)消防查验委托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及工作需要,我公司将开展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剩余工程)消防查验委托工作,为通过公开渠道公平公正地选取优质合作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市第四十三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剩余工程)消防查验
2、项目基本情况:新建总建筑面积为24853.58平方米,其中建设5#楼体育馆、游泳池5513.61平方米(含一层体育馆2288.47平方米、负一层游泳池为2320.83平方米、负二层设备用房904.31平方米),一层层高8.5米,二层层高10.9米,刚结构屋顶跨度35.1米;8#楼图书馆、多功能教室(多媒体阶梯教室)5608.05平方米,一~二层层高6.0米,三层层高7.6米,钢筋混凝土屋面最大跨度24.3米;9#楼食堂、教师管理用房、生活管理用房7515.24平方米,一~二层层高4.5米,三层层高4.6米,四层层高3.6米,钢筋混凝土屋面最大跨度7.9米;看台234.13平方米;景观连廊169.2平方米;8#楼图书馆对应地下室5813.35平方米;400米环形跑道(内设足球场)1个、100米跑道1条、篮球场3个、气排球场4个;考虑到三期部分原有建筑未拆除,道路无法完成施工,原划入一期部分的门卫室无法施工及使用,故本次一期剩余工程建设内容不含门卫室建设。
3、委托内容:消防查验服务。
4、委托预算:298242.96元。以下浮系数进行报价,有效报价范围:10%≤下浮系数≤100%。
5、委托事项结算价款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为准。
二、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国内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消防检测相关内容。
2、具备消防查验服务相关资质,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可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出具带有二维码的合法查验报告。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2、报价函(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工作安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拟投入人员、服务质量、提交成果的时间等)。
3、以上报名材料提供两份纸质版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盖章所有资料彩色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同时提交。
四、评分办法
报名截止后,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及有效报价的报名单位少于3家(不含3接)的,本次委托公告流标;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及有效报价的报名单位超过3家(含3家)的,按以下评分方式进入评分阶段,推荐得分分数前3名的报价单位报本单位经营班子会审定:
序号 |
评选名称 |
评选要素 |
备注 |
1 |
报价(满分60分) |
以所有报价单位有效报价的最低值作为基准报价,报价单位有效报价高于基准报价的,每高于1%扣2分。 |
不足1%按1%计 |
2 |
业绩(满分20分) |
近三年至今每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的的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
以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为准 |
3 |
方案(满分20分) |
方案优秀得15-20分,良好得10-15分,一般得5-10分.差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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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材料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7:00前,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南宁交资公司综合楼三楼304安全质量监督部。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7日
(联系人:韦工 0771-5807876)